孔乙己老先生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窃书不能算偷。相对而言,俺“窃”报就根本不值一提了。毕竟都是读书人的事情嘛。
俺这个“窃”报,车间领导说了,不但要提,而且要大提特提,要到《人民铁道》报《读者之声》版去提。领导的话就是“圣旨”,于是,俺扑打扑打身上的尘土,厚着脸皮在此说说俺“窃”报的事儿。
俺是丹东工务段的钢轨探伤工人,按理说,一线职工干好自己的活儿,看住自己的安全就是称职的好工人了,可俺不这样想。俺在工作之余还有个小小的爱好———读报。别看俺水平不高,可还边读边写稿,这些年俺在大小媒体上登载了400多篇稿子啦!
今年初,俺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人民铁道》报的,拿过来一看,像《班组生活》《家庭之友》《读者之声》等版面不都是自己施展才华的阵地吗?如想给人家写出有质量的稿,不研究人家的报纸哪成?《人民铁道》报属于大报,每个车间只有一份,我想看,只有靠“窃”报了。打那以后,我没事儿就往车间办公室溜达,瞅着主任和书记不注意,麻利儿拎起报纸就跑回班组研究去了。别说,看了就不白看,俺不但丰富了自己的学识,而且自今年以来还在《人民铁道》报上发了3篇篇幅不短的稿子。
那天俺又到车间办公室去转悠,没等动手呢,主任和书记就乐了:“你小子,跟我们耍小聪明?也不想想俺们是干嘛吃的?得啦,以后车间的《人民铁道》报就归你保管啦,等来年让段里给你单独订一份,省得你小子手不老实!哈哈哈。”
拿着车间领导递给俺的报纸,俺心里那个热乎啊!从今往后,《人民铁道》报啊,俺再也不当“偷”你的“贼”了!
踏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