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防洪合理奖惩

2007-08-02 00:00:00  来源:中国铁路网  点击:57  字号:[大][中][小]  共8条评论


    遇有影响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水害时,有关单位应迅速将灾情调查清楚,把水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雨情、水情、灾情、抢险情况、预计抢通时间和有关影响资料逐级上报。 防洪工作信息传递实行分层管理,信息要真实、完整,传递要及时、准确,重要信息应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为了实现科学防洪,铁路防洪部门应与气象部门签订汛期专业气象服务合同,通过专业气象网页,实时了解天气预报、掌握气象资料,以便科学指导防洪工作。
    同时,铁路防洪部门也可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雨情监测警报系统,并根据自身情况建立铁路防洪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防洪准备、水库调查、预抢工程、危险地点、防洪备料、防洪预案、行车影响、抢险情况等信息在内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极大地提高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沟通的效率。
    奖惩措施是任何一项管理制度的必备要素,铁路防洪管理自然也不例外。在抗洪抢险过程中,各单位要及时反映防洪的先进事迹,对防洪抢险有功人员和单位,要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影响甚至破坏防洪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应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则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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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编辑:老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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