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娱乐圈“潜规则”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在哄笑之余,笔者不由想到,在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潜规则”也有市场。
什么叫“潜规则”?笔者认为,“潜规则”就是不能摆上桌面上的规则,一方面,它有不合法性,是不符合规定的;另一方面,它在一定“圈”内有约定俗成的作用,为部分人所遵守。
“潜规则”的具体表现是:一些检查组在安全检查、考核活动中“看菜待人”,对有好招待、有礼品拿的单位,检查考核就搞形式、走过场。即使发现检查出了问题,经不住当事人的几句好话和酒桌上的几杯好酒,就在吃、玩、送的“周全服务”面前败下阵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于招待不“全”、不请不送的单位,检查组就格外严厉,鸡蛋里挑骨头,横挑鼻子竖挑眼,处处找不是。
安全管理“潜规则”危害性极大,一是具有传染性。一些单位看到“请吃请送”的单位得到了好处,就跟着学,结果助长了腐败之气。二是具有麻醉性。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由于检查组不作为,自己就放松了警惕,不加强安全管理,盲目乐观,等到发生了安全事故,则悔之晚矣。三是具有打击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由于得不到肯定,极易产生松懈散漫、放任自流心理,最后影响安全生产。
“潜规则”归根结底是人的规则。治理安全管理“潜规则”,一是要强化干部作风。要加大干部责任意识教育力度,出台具体的岗位职责,给各级干部戴上“紧箍咒”。二是要强化任务量化考核。检查组下去时,要制定量化指标,带着任务下去检查,带着问题回来总结。三是要实行问责制度。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或检查组没发现的问题,要严格考核有关人员。四是要和职务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缺乏严抓敢管精神的干部,及时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帮教直至行政调整。只有如此,安全管理“潜规则”才能得到有效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