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中的“严”必须建立在科学之上
2007-04-23 00:00: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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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的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因为管理最终还是通过让人做事来取得成果的。在安全管理活动中,企业通常会过于强调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来规范和调节员工行为。但是,一味采取刚性措施,并不利于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另外,有些单位所谓的“严格管理”,其“严格”颇值得推敲:一是家长型、专横独断。二是管卡型,严格严在管、卡、压上,缺乏科学性和理智性,缺乏人本理念和人情味。三是教条型,制定的制度是死的,管理也是僵硬的。四是惩罚型,从不认为管理是以教育为目的的,以惩代管,以罚代教。五是违法型,有的管理藐视法规法纪,却有污辱人格、侵犯人权之嫌。六是武断型,管理中不调查,不研究,一意孤行,主观臆断。以上凡此种种所谓的“严格管理”,与当今建设和谐企业文化都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严格管理不是不该要,而关键是应该看其“严格”是不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脱离了科学的根基和轨道,“严格管理”就成了“伪管理”,是有害无益的。
我们在强调企业文化、团队管理的时候,有时过于强调文化的协调性、一致性,片面追求有严谨的组织体制、规范明确的岗位制度、权责利的统一,甚至视其为管理工作的惟一法宝。这样过于井井有条的制度使企业在面对环境的较大冲击的时候,往往茫然不知所措。著名的日本知识管理专家野中郁次郎,曾比较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美两国军队在争夺太平洋岛屿战斗中的组织和管理。他认为,日本军队之所以失败,在于组织体制以及行为模式的僵化,而美国海军陆战队组织则因其具有高度的柔性最终取得重大胜利。
管理的本质是让员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而不是单单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制度过于繁琐、细致,留给员工的创新余地也就较少,从而抑制了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安全管理在某些方面要具有较强的行为宽容性,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环境敏感性。
宽严并济在本质上就是企业的集权控制和最大化的个人自治两者的共存。遵循宽严并济原则就意味着:一方面安全管理必须严格,另一方面又坚决主张“自治、创业”和来自普通员工的创新。“宽”与“严”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宽严并济”能使员工既愿意作出外在承诺,又愿意作出内在承诺,最终实现安全管理的真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