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树”——铁路安全运输的大敌

2007-08-25 11:32:41  中国铁路网  925位铁路人已阅读  字号:[大][中][小]  参与评论(已有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电力线路保护区: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500千伏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 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以内的树习惯称之为“危树”,在遇到雨、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时,由于树木摆动及潮湿绝缘性能下降,造成接地、跳闸,甚至烧断输电线,直接影响供电安全。因为,铁路信号供电线路沿铁路而架,一旦停电直接影响着铁路运输安全,因“危树”处理涉及地方政府及沿线村民,危树处置成为铁路供电部门的一大难题。虽说铁路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收效甚微(如:树木较多的区段更换为绝缘输电线,但由于大风危树倾倒、搭挂输电线,造成输电线短线中断供电)。经笔者调查,京广铁路安阳至郑州段危树威胁铁路信号供电的现象普遍存在。所以,笔者想借贵刊一角呼吁有关部门及相关村民,为维护法律尊严,为了京广铁路的运输畅通,要严格按照《电力法》相关规定进行绿化、种植树木,莫要贪图小利,影响铁路正常运输安全。图一,因以往砍伐危树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结果造成砍了栽,栽了砍,越砍越多的被动局面,看,小树一棵棵把线杆团团包围;图二、大树在老百姓的家里,修枝都成困难,更不要说砍伐;图中,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成了小树林,已经把输电线路团团包围,故障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Tags:铁路 铁道 火车
铁路编辑:老铁路
相关铁路资讯
精彩铁路评论
精彩铁路图片
铁路商务资讯
+ 在铁路网刊登广告
铁路新闻,满足铁路人的知情权
公司简介 - 铁路网动态 - 联系方法 - 铁路地图 - 中国铁路网 - 铁路广告 - 服务条款 - 铁路网招聘 - 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