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铁 路 调 车 作 业 标 准
铁路调车停留车作业标准 GB/T 7178.9—1996
The operating standard for railway shunting 代替GB7178.9—87
Railway shunting the operating
Standard for standing wagon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调车停留车辆作业的程序、项目、内容、作业人员、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停留车作业。
铁路调车停留车作业标准
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标准
说明事项
程序
项目
内容
作业人员
技术要求
一、车辆停留
⒈停留限制
⑴停留限制
调车人员
①机车车辆必须停在线路的警冲标内方。调车作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调车线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车站值班员、调车区长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一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卸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②安全线、避难线、机车固定走行线上禁止停留机车车辆,正线上不得停留车辆。到发线上停留车辆时,须经车站值班员准许,在中间站上并须取得列车车调员的准许,方可占用。③牵出线、渡线、道岔联动区及轨道衡上不得停留车辆。必须停留时,由《站细》规定。
⒉道岔处理
⑵道岔处理
车站值班员扳道员信号员
①中间站到发线停留车辆时,两端道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设有轨道路的线路及到发线兼货物线停留车辆除外)。②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及救援列车,必须停放在固定线路上,两端道岔应扳向不能进入该线的位置并加锁。临时停留公务车线路上的道亦应加锁。
编组(区段)站按《站细》规定
二、防溜措施
⒈实施办法
⑴防溜办法
调车人员
①在线路上停留的滚动轴承的车辆及在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或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停留的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因装卸等作业或拉道口不能连挂一起时,按车组在两端实行防溜。
调车人员
②中间站停留车辆时,应连挂在一起,并拧紧两端手闸制动机和以铁鞋(或止轮器、防溜枕木等)进行防溜;不能连挂一起时,应分组采取防溜措施。③超过6.0‰坡道的线路上停留车辆时,须连挂机车;不能连挂机车时,由车站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批准后,纳入《站细》。④对停留车辆的防溜设施,无论使用铁鞋、止轮器、防溜枕木或手闸均须确认止轮牢固可靠。
拧紧手闸的数量在《站细》规定
⒉检查确认
⑴接班检查
有关人员
①对站内停留车辆的防溜措施,接班时检查确认,并实行对口交接。
⑵防溜报告
调车人员
②对停留车进行防溜后,在一批作业结束时报告调车长(编组场、编发场除外)。
三、手推调车
⒈请求批准
⑴办理手续
有关人员
①手推调车须办理请求手续,得到车站值班员或调车领导人的准许后,按规定进行手推调车。
是否登记由《行规》或《站细》规定。
⑵计划下达
车站值班员调车领导人
②将手推调车作业计划(时间、径路和辆数)传达给有关人员。③必要时通知扳道员。
⒉防溜监督
⑴制动防溜
制动人员
①由胜任的制动人员负责制动,并提前试好手闸。
货物线内的手闸制动胜任人员由车站指定,并经车站考试公布
⑵监督检查
调车长货运人员
②在正线、到发线或在衔接正线、到发线而无隔开设备的线路手推调车时,由调车长(无调车长的车站为助理值班员或车站值班员)负责监督或进行手闸制动。③在装卸线内移动车辆时,由货运人员监督、检查。
⒊移动限制
⑴辆数限制
车站值班员(货运人员)
①每批移动不准超过一辆重车或两辆空车。
⑵速度限制
胜任人员
②移动速度不得超过3km/h。
⑶特殊限制
车站值班员(货运人员)
③手推调车,手闸必须良好。④在超过2.5‰的线路上;遇暴风雨雪车辆有溜走可能或夜间无照明;接发列车时,无隔开设备的线路上;以及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均禁止手推调车。
在2.5‰的线路上,确需手推调车时,由铁路局(企业)批准。
⒋报告制度
⑴汇报制度
有关人员
①手推调车完了后,应及时将车辆停留位置、防溜措施等情况报告调车领导人。
⑵揭示防溜
车站值班员调车员
②中间站在行车揭示板上,用下列符号标明停留车的防溜措施:拧紧手制动机—○X ;放置铁鞋— ◣或◢;放置防溜枕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