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计划

2007-09-14 14:19:59  中国铁路网  370位铁路人已阅读  字号:[大][中][小]  参与评论(已有8条)
1、各级收入管理部门于年末编制下年度的稽查工作计划,季末根据年度计划编制下季度稽查工作计划,月末根据季度工作计划编制下月份稽查工作计划,确定稽查对象、稽查方式、内容及要求。
  2、稽查工作主要分为稽查车站和稽查列车;稽查方式可分为全部稽查和部分稽查。
  全部稽查是指对站段、列车的运输收入工作进行全面稽查。
  部分稽查是指对站段、列车的运输收入工作进行部分或专题、专项稽查。

  3、铁路分局(不设分局的为铁路局)对管内四等及以下的车站每年进行一次全部稽查;对三等及其以上的车站每年进行一次全部或部分稽查;进行部分稽查时,必须包括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情况的稽查。对每个列车班组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稽查。

  4、对通过管内的外局列车应进行重点稽查,稽查的次数按车次每季不得少于一次。


Tags:铁路 铁道 火车
铁路编辑:老铁路
相关铁路资讯
精彩铁路评论
精彩铁路图片
铁路商务资讯
+ 在铁路网刊登广告
铁路新闻,满足铁路人的知情权
公司简介 - 铁路网动态 - 联系方法 - 铁路地图 - 中国铁路网 - 铁路广告 - 服务条款 - 铁路网招聘 - 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