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的组织

2007-09-14 14:21:00  中国铁路网  370位铁路人已阅读  字号:[大][中][小]  参与评论(已有8条)
1、收入管理部门根据管内各站段业务量的大小和列车班组多少的情况,组织稽查人员按计划分工执行稽查任务。对稽查人员的分工应根据情况做不定期的调整。
  稽查人员每月深入站、车执行稽查任务的时间应不少于工作日的三分之二。
  2、铁路局、分局对管内的重点站段、关键部位和业务量较大或经常发生问题的站、车,要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重点稽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3、铁路局每年应根据管内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到两次联合稽查或专项稽查活动。
  
  铁道部每年根据全路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各铁路局抽调人员组成稽查组,在全路范围或某个区域内开展专项联合稽查。



Tags:铁路 铁道 火车
铁路编辑:老铁路
相关铁路资讯
精彩铁路评论
精彩铁路图片
铁路商务资讯
+ 在铁路网刊登广告
铁路新闻,满足铁路人的知情权
公司简介 - 铁路网动态 - 联系方法 - 铁路地图 - 中国铁路网 - 铁路广告 - 服务条款 - 铁路网招聘 - 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