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乘务员始终处于铁路运输的最前沿,在保证安全生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对近年来机务系统所发生事故原因的深层分析,多数是因乘务员的违章违纪造成的,在违章违纪中,也有由于超劳后继续运行,精力不济的因素。因此,深入研究和解决机车乘务员超劳问题,对于确保运输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机车乘务员超劳分为月超劳、趟超劳两种情况。月劳动时间累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时间167.4小时的,称为月超劳,按照《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规定,“客运列车机车乘务员一次边疆工作时间(包括出退勤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货运列车一次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超过该标准的称为趟超劳。本文仅对乘务员趟超劳的危害、原因及预防对策进行阐述。
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乘务员在操纵机车过程中思想高度集中,需要密切观察接触网、通过信号、线路沟堑、行人车辆等各种情况,一旦超劳后精力不济、打盹睡觉违反劳动纪律,将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1)发生行车事故。从运输安全的角度讲,机车乘务员超劳极易造成严惩的行车事故。如1991年3月28日13时20分,陇海线1709次货物列车从郑州北站始发,由于前方站接车不畅,直至次日2时40分才从白马寺站通过,乘务员超劳2小时20分。列车进行区间后,司机和副司机在运行中先后进行睡眠状态,在前方信号显示红灯的情况下冒进了疏解区下行进站信号机,挤二池3号道岔,强行进入了疏解区7道。幸亏被正在7道通过的1214次列车司机及时发现,立即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停车后两车仅相距310米。
(2)造成车毁人亡。超劳后行车一旦造成事故,其后果更是不堪设想。1996年9月2日13时47分,大秦线2258次货物列车运行到大同南至湖东间,因线路转入下坡道,司机解除机车牵引力,列车惰力运行。由于该机班已超劳13小时54分,机车组的三名乘务员全部睡着,列车在无人控制的情况下向前行驶了约7公里,因线路转入上坡道而自然停车,2分钟后列车开始整列向后溜逸,在大秦线御河大桥上后续的3856次列车相撞。造成3856次列车司机和余辆等惨遭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645.9万元,构成了行车重大事故。
(3)大量浪费能源。乘务员超劳反映出机车旅行时间长,停站次数多,而机车在站停留不但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且自身也消耗电能,使机车非运用电增加。根据洛阳
机务段使用电力机车型号,机车在站每停留一小时,6K型机车耗电约210千瓦时、SS4型机车耗电约80千瓦时、SS6型机车耗电约50千瓦时,大量浪费了我国有限的资源,增加了运输成本支出,制约了铁路运输综合效益。
(4)影响和谐大局。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处长其政党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应支付政党报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但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铁路运输的需求与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机车乘务员趟劳动时间超过法定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通,我段2005年平均达到11.8% ,但有关部门未能按照规定给予足额补偿,从而使《劳动法》得不到真正的贯彻执行。对职工人具来讲,机车乘务员超劳发生行车事故后,轻者被撤职、下岗,重者被追究法律责任,给个人及家庭生活上带来很大的损失,精神上造成巨大压力,同时,也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