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铁路计量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吨1元

http://www.railcn.net 中国铁路网 2007-05-23 13:49:42 【 网友评论

    自2007年5月20日起,南昌铁路局在该省境内实行铁路计量服务收费。记者今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经批准,铁路计量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吨1元,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

    早在2006年10月15日至2007年3月15日,南昌铁路局就在赣州东站等3个站试行了铁路计量服务收费。从试行情况看,铁路装卸部门为货主提供计量服务,有效的解决了货主的“亏吨”或超载罚款带来的经济损失,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货主反映良好。经研究,江西省发改委同意该局在该省境内实行铁路计量服务收费。

    省发改委强调,铁路计量服务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收费单位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自愿委托的原则,在货主自愿选择装车方法的前提下开展此项服务并收费,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同时,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实行收费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原则、服务内容和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等,有利各方监督。(张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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