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对哪些物品规定了计价重量?

2006-11-17 00:00:00  来源:中国铁路网  点击:640  字号:[大][中][小]  共8条评论

    旅客:在行李、包裹运输过程中,对哪些物品规定了计价重量?
    值班站长:行李、包裹均按物品重量计算运价,但有规定计价重量的物品按规定重量计价,具体为:残疾人用车,每辆按25千克(以包裹托运时,按实际重量计算)计算;自行车,每辆按25千克计算;助力自行车,每辆按25千克(含机动自行车)计算;两轮轻型摩托车,每辆按25千克(含轻骑、汽缸容量50立方厘米以下时)计算;两轮重型摩托车,每辆按汽缸容量每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汽缸容量超过50立方厘米时)计算;警犬、猎犬,每头按20千克(超重时,按实际重量计算)计算。

Tags:铁路 铁道 火车
铁路编辑:老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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