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铁路法院严厉打击破坏铁路安全犯罪
http://www.railcn.net 中国铁路网 2008-04-01 18:45:3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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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大同铁路运输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拆盗铁路器材的犯罪嫌疑人李志强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且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李志强系河北省玉田县农民,因经常看到其他村民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盗铁路器材,遂起盗窃歹念。2
日前,大同铁路运输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拆盗铁路器材的犯罪嫌疑人李志强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且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李志强系河北省玉田县农民,因经常看到其他村民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拆盗铁路器材,遂起盗窃歹念。2007年11月28日23时许,李志强伙同同村村民张文、农宜惯(均另案处理)等人,驾驶着长安之星面包车,携带断丝钳、钳子等作案工具,专程来到大秦线涿鹿至化稍营间栗家湾二隧道,盗窃贯通地线六百五十四米,价值人民币一万六千七百余元。严重破坏了铁路的运输安全。
近年来,针对大秦铁路运输安全、治安和稳定面临的新情况,非凡是站区治安状况不良、人为破坏铁路运输、拆盗铁路器材、偷盗铁路运输物资日益猖獗,有些罪犯因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趋势等问题。为了使大秦铁路治安环境及早步入良性化轨道,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在上级政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一方面在沿线加强宣传,大造声势,另一方面严厉打击,消灭罪犯,积极为铁路运输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范世林 郎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