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占地免税规定取消
http://www.railcn.net 中国铁路网 2007-12-15 17:39:0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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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1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提高了税额标准,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加强了征收管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511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施行,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条例》提高了税额标准,取消了对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加强了征收管理。
按现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航道等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占地,有的免税,有的执行规定的低档税额,有的按所在地适用税额征税。同为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占地,税收负担不同。为严格控制减免税,公平税负,《条例》取消了有关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炸药库占地免税的规定。考虑到既要统一税收政策,又要尽量减轻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条例》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实际需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上述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