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攀越火车被电死

http://www.railcn.net  中国铁路网  2007-12-07 17:22:51  字号:[大][中][小]  评论(8条)
  • 上海铁路局在对管辖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今年7月1日正式开通。少年的父母认为架设高压线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才导致儿子身亡,故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前来听庭的铁路附近居民都期待铁路局尽快设立安全防范措施。

  

  上海铁路局在对管辖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今年7月1日正式开通。可刚开通不到半个月,南京浦口区一名17岁的少年在回家途中,因一辆列车临时停车,挡住了他平常回家的去路。于是该少年攀越火车,不想被火车上方高压线电倒身亡。少年的父母认为架设高压线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才导致儿子身亡,故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前来听庭的铁路附近居民都期待铁路局尽快设立安全防范措施。

  出庭作证的王先生说,7月14日凌晨,他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屋外传来巨大的爆炸声,忙出门查看,结果发现屋外停了一辆油罐列车,车顶上喷出好多火团,一个人衣服被烧光,躺在列车上。而死者同学在警方调查时说,当晚,他和死者在一起喝了点酒,次日凌晨准备回家时,发现铁路上停了一辆列车,挡住了回家的路,他们平时回家一般是通过铁轨旁边的台阶爬上铁轨路面,然后再穿越铁轨回家的。无奈,他们只好攀越火车过铁轨,可能死者喝了点酒,人比较兴奋,攀上火车后,在车厢顶上跳跃了几下,不想碰到那根悬着的高压线线头,当场被电击身亡。事发后,附近居民反映上海铁路局在对管辖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并通车,直到事发后也没告知有高压线危险。之后,死者父母以此为由,认为铁路局存在过错,铁路局只暂借了10000元丧葬费,不愿承担过错,于是将上海铁路局告上法院。

  庭审中,死者家属诉称,受害人确实不应翻越火车,但被告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架设高压电线应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对事故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受害人是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好奇、冒险是该年龄段的共性。事发时是深夜,受害人通过道口时,适逢被告临时停车,受害人习惯通过,不能预见到高压线通电的情况。

  上海铁路局辩称,早在2006年6月1日就已进行了相应的安全宣传,张贴了公告,在水泥柱旁有相应的警示标志,受害人应该知道攀爬铁路会造成的后果,监护人也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再说根据相关规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铁路线上进行攀爬,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属于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应承担全部责任,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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