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火车回家过年 被高压电击伤

http://www.railcn.net  中国铁路网  2007-11-19 18:29:36  字号:[大][中][小]  评论(8条)
  • 山西男子李银贵为了赶回家过年,竟在北京西站爬上了火车头,没想到碰到了高压电线被击伤。原告方要求北京西站和北京铁路局赔偿精神损失费、生活费等各项损失21.9万多元,并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法庭上,二被告提出反诉,要求李银贵返还北京西站垫付的医药费和交通费。

  

  本报讯 山西男子李银贵为了赶回家过年,竟在北京西站爬上了火车头,没想到碰到了高压电线被击伤。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李银贵因此将北京西站和北京铁路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1万多元。

  今天上午,本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李银贵和他的代理人一同来到法庭。

  看上去李银贵精神状态良好,并没有身体上的残疾以及精神方面的疾病。

  李银贵在法庭上话不多。他的代理人称,由于北京西站的管理不力,才导致自己的当事人进入火车站爬上火车头被电击伤;且李银贵在精神方面有家族病史,因此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据了解,事发后北京西站和李银贵签订了一份协议。原告代理人认为,该协议是在李银贵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签订的。

  因此,原告方要求北京西站和北京铁路局赔偿精神损失费、生活费等各项损失21.9万多元,并要求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

  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提问,李银贵多是回答“我不知道”、“不记得了”等。

  “你是怎么进入西站的?”法官问道。

  “我不记得,就知道有好多人。”李银贵说道:“我醒来就在医院了。”

  北京铁路局的代理人认为,完全是因为李银贵本身的过错,违反规定攀爬电机车才导致被电击伤的,李银贵应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事发后北京西站本着人道主义,对其进行抢救,并为其垫付医药费和交通费13.6万多元。

  法庭上,二被告提出反诉,要求李银贵返还北京西站垫付的医药费和交通费。

  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继续。

  本报讯(记者林靖)一身灰色西服、但头发略显凌乱的农民李某,今天上午9时30分坐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原告席上,向北京铁路局和北京西站索赔伤残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20万余元,据了解,此人爬上火车头是准备回乡,结果被高压电击伤。

  李某的代理人称,去年1月14日晚7时许,家住山西高平市26岁的李某爬上火车被高压接触网的高压电击伤昏迷,后经鉴定为9级伤残,因此状告北京铁路局和北京西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赔偿伤残补助金、继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21万余元。

  而北京铁路局和北京西站不仅对李某的诉讼进行了答辩,且当庭予以反诉。

  北京铁路局认为,“每辆机车上都有‘禁止攀爬’的警示标志,但李某因为没有票,违反规定溜入车站,并攀爬上火车顶,被高压电击伤,这是由于李某本身的过错造成的。而北京西站工作人员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将他送到医院抢救至出院,并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已表现出最大的诚意。让我们支付其全部诉讼请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事后李某也承认对此事负全部责任,双方签订被电击的协议书真实有效。根据约定,如果李某反悔,我们有权索回垫付的费用。”

  对此,李某的代理人拿出了医院诊断证明书和村委会证明,表示李某攀爬火车及之后与被告签订协议时,有精神问题。“他先后两次治疗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家族史,因此所签协议是无效的。因被告的原因,致李某伤残,但北京铁路局仅垫付了医疗费。”

  北京铁路局则对李某的“精神病”提出质疑,认为李某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当时犯有精神病。

  至记者发稿时,此案审理还在进行中。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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