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6-12-02 11:53:06  来源:中国铁路网  点击:64  字号:[大][中][小]  共8条评论


    目标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目标二: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目标三: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目标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目标五: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
    目标六: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
    目标七: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目标八: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目标九: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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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编辑:老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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