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人独掌施工权 进度虽快质量差
向比利时借款的正式合同于1898年6月26日签订,同年8月“奉旨批准”,困扰已久的借款问题终于尘埃落定。比利时公司立即行动,两个月内组织起两个勘测队,一队由保定向南,一队由滠口往北,各朝着郑州方向前进。卢保段与汉滠段作为抵押品,都于1898年10月交比利时公司接办。年底,使用比利时贷款的卢汉铁路工程正式开工,南、北同时兴建,两头推进,以黄河北岸的詹点为接轨点。
这是中国早期铁路建设史上一个空前宏大的工程,沿线经过滹沱河、卫河、黄河、洎河、颍河、沙河和淮河等河的许多干流和支流,需修建975座铁桥、202座石桥、1139座涵洞,桥涵合计长度近2万米。还要开凿武胜关、邙山两座隧道。施工高潮时段,路工多达6万人。
为了加强对施工的管理,张之洞决定以黄河为界,任命两名总办,分头负责。北段总办为直隶候补道孙钟祥,南段的总办是后来当上伪满洲国“总理”的郑孝胥,他当时的官职是江苏候补道。张之洞对南段工程管得较为具体。在汉滠段施工中,候补道朱滋泽负责石堤的备料和浆砌,进度迟缓。盛宣怀“推诚告诫”,此人却不予理睬,无动于衷,盛宣怀不得不告到张之洞那里。张之洞听后很是气愤,下了一道文书给朱滋泽,限他“三个月内一律砌成完工,倘再藉词延误……定即严参不贷”。汉滠段完工后,张之洞又下令将滠口至信阳间分为四小段,各段分设工程处,规定进度,不得延误。
张之洞还建议盛宣怀亲临工地,他说,路工“诸事艰难,似须阁下亲临,随时酌定,相机催促,方能迅速无误,此节关系紧要”。
张之洞还聘请了许多“外才”做自己的参谋,铁路工程方面,有工程师、测量员、测量师、测量工程师、测量书记、铁路技师等,能查出姓名的就有24人,比利时、德国、美国、日本的都有。
代表比利时公司在正式借款合同上签字的俞贝德,被任命为卢汉铁路工程的总工程师,不久由沙多接替,所有技术上的事,全由他们做主。施工中,洋人与中国员工经常发生矛盾。用盛宣怀在一个奏折中的话说,中国员工总对洋人的“多方挑剔”表示不满,而洋人又不断指责中国人办事不得要领,“常致欲速而反迟,求省而转费”。为了达到筑路“费省工速”的目标,盛宣怀“独排群议”,把“一切购料、办工、用人、理财”,全都让比利时人办理,但每件大事都要预先经总公司核定,方可施行。盛宣怀以为这样做可以消解矛盾,实际适得其反,洋人哪里会替中国人着想,施工费用越大,需贷之款越多,对债主越有利。卢汉铁路所借之款应当说是较充裕的,但到1905年夏全线工程接近完工时,资金用尽了,不得不向比利时公司第二次借款,计1250万法郎,称为“小借款”。
盛宣怀对中国员工的不信任,让洋人大权独揽,中国员工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被剥夺,也是卢汉铁路建设质量低劣一个重要原因。卢汉铁路北段建在华北平原上,地势平坦,桥涵较多;黄河以南信阳至广水一段,跨越江淮分水岭。由于铁路总公司未能对设计和施工进行严格的监督,致使很多路段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线路路基太低,桥梁、涵洞数量太少,通车后经常发生水害,有的年份中断行车达两三个月。比利时公司还降低了桥梁的载重等级。卢保段桥梁最低的也达到E-30的载重级别,大部分在E-35至E-40之间,而比利时公司建造的保定以南桥梁,多为E-20,有的只有E-10。桥梁标准太低,严重限制了通过能力。
然而不管怎样,铁路以较快的速度由北、南两端相向推进,张之洞等人在向朝廷的报告中表达了充分的信心:卢保、汉滠段的建成也练了兵,现在,“工头、夫匠、教练谙习”,北端保定至正定,黄河南岸至信阳,“地势平坦,驾轻就熟”,洋总工程师沙多保证,这两段铁路“二年告成,可操胜券”。这样算起来,只要三年半时间,卢汉铁路即可“全路告成”(不计黄河大桥的工程)。但张之洞好像预感到了什么,在“全路告成”之后加上了一句“但期无意外阻碍”。果然,“意外阻碍”很快就来了:中国北方数省爆发了义和团运动,洋人和一切与“洋”字相关的人、事、物都在攻击之列。铁路来自外国,而且在洋人指导下修筑,自然也在反对之列,而且首当其冲。
(连载22)